古佛寺經濟的盛衰史
佛教在東漢傳入中國后,最初的僧人主要來自西域,漢人出家的人很少。《高僧傳》記載(佛教)初傳其道,只聽西域人得立寺都邑,奉其神,其漢人不得出家。魏承漢制,也修前軌。當時政府規定漢人不允許出家,所以寺廟里的僧侶規模不大。他們的生活主要依靠信徒的布施,收入只能維持寺廟的日常開支,沒有形成所謂的寺廟經濟。
魏晉時期,由于社會的社會戰爭,人們對生活失去了信心,轉向宗教,尋求心理平衡,祈求上帝的祝福。統治者也積極尊重佛教,佛教在這一時期發展迅速。6世紀初,寺廟遍布中國南北,僧侶數量超過200萬。
在這種新形勢下,寺廟顯然不能僅僅依靠布局來滿足生存的需要,寺廟經濟將不可避免地面臨轉型的問題。在此期間,寺廟的經濟來源主要依靠國家授予的寺廟陰田,即國家規定和尚也可以分為土地從事耕作。這個陰田每人30畝,是統治者承認寺廟經濟的開始。
寺院經濟除陰田外,還有幾個渠道:一是皇家賞賜。由于皇帝信仰佛教,他經常向寺廟獎勵大量的國家土地和附著在土地上的農民。例如,梁武帝曾一次給無遮寺200公頃,后來又給哲明寺220公頃,這是慷慨的國家和國家收入;二是貴族的捐贈。皇帝信佛,那些達官貴人為了拍皇帝馬屁,爭先恐后地布施寺院,一次舍田十幾頃的只能算是小施主。第三,在皇帝和貴族的支持下,許多寺院侵占了人民的良田,或強迫人民施舍和捐贈,或以極低的價格買賣,占用了大量的土地和財富。
寺廟經濟有兩種經營方式,一種是集約型,另一種是自給自足。
所謂集約經營,就是由寺院組織寺院中下層僧侶、寺院土地上附著的僧侶、浮圖戶、僧侶和租用寺院土地的租戶進行土地耕種。此外,許多寺院也有自己的莊園和商店,甚至從事客棧和倉儲業務。一些寺院還提供高利貸,盡一切努力抓住收入。
寺廟里種植的作物除了食物外,還有許多經濟作物。例如,南朝的許多寺廟都種植茶葉,一些大寺廟的茶山是無窮無盡的。每到采茶季節,農民們都會在寺廟的茶山上整天喝茶,只聽聲音,看不見。
由于當時北方經濟作物種類較少,北朝的許多寺廟都專注于水產養殖。北朝的許多寺廟都是牛肉和肉牛的大本營。雖然僧侶們不吃牛肉,但貴族階層對牛肉的需求相對較大,寺廟本身種植的良田也需要耕牛,因此繁殖也是寺廟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當然,地租也是寺院最重要的收入來源。對于擁有大量土地的大寺廟來說,寺廟里的僧侶根本無法種植,所以他們會把土地租給寺廟附近的農民。與那些地主相比,寺院的地租相對便宜一點。比如在上饒府,地主的地租是每畝七斗二升,寺院的地租是每畝六斗三升;荊州地主的地租是每畝五斗五升,寺院的地租是每畝五斗二升。此外,收租時,寺院大小斗較少,用于收租的量具也比較正規,所以租寺田是農民的好選擇。
寺廟和租客之間的關系本質上是剝削和被剝削的關系,但與那些地主強大的租客相比,這種關系更加自由和松弛。房客可以每年租種,也可以簽幾年的合同。取得寺院土地租賃權后,如何生產、種植作物也有相對的自由。寺廟里的僧侶很少干涉農業生產。只要房客每年按時交地租,僧侶就不會介入農民的生產。所以寺廟沒有社會特征,只是一個簡單的經濟組織。
自給自足的寺廟主要是一些偏遠地區的小寺廟。他們占用的土地很少,附近的農民也很少。因此,這些寺廟耕種自己的土地,自給自足,依靠自己的勞動來滿足日常生活的需要。這些小寺廟數量眾多,但整體寺廟經濟比例不高,只是寺廟經濟的補充。
中國古代寺廟經濟種類繁多,不僅限于農業生產、畜牧業等農業領域。例如,在手工業和商業方面,寺廟經濟涉足整個寺廟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某些特定時期甚至主要收入來源。
從南北朝到北宋,許多大寺廟都有自己的建筑團隊。這是因為佛教在中國發展迅速,寺廟數量增長驚人。寺廟建筑基本宏大壯觀,需要極其精湛的建筑技術,這是普通民間工匠無法勝任的。此外,寺廟的大佛雕刻、鍍金和壁畫都需要專業人士,這些專業人士往往屬于大寺廟。
在古代修建寺廟是一項巨大的工程,需要大量的工匠,民間手工業者很難聚集成如此大的規模。同時,修建寺廟必須取得政府許可,并在政府指定的地塊上建造。在頒發這種建設許可證時,大寺廟的意見至關重要。他們是第一批掌握商機的人,對寺廟的設計和布局有最終的解釋權。因此,當時政府通常委托著名的寺廟來監督寺廟的建設。有了這個基礎,寺廟的僧侶們開辟了賺錢的方式。他們聚集了世界各地的熟練工匠,成立了由寺廟主管的建筑團隊。無論是建筑、木工雕刻還是油漆工漆,都可以形成一站式服務,方便快捷,保證質量,獲得大量收入。
據《唐會要僧》記載,魏晉至唐代的許多大寺廟,如長慶寺、普光寺、江山寺、大覺寺等,都是由其他寺廟的施工隊建造的。這些施工隊做出了極其巧妙的努力。建造的寺廟高聳不讓龍宮,懸亭重軒,日間小萬層,得到了政府和佛教信徒的肯定。負責建造這些寺廟的寺廟也得到了很多回報。
寺廟商業是寺廟經濟的另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社會的發展,佛教日益世俗化,為寺廟僧侶和世俗人士開辟了一扇方便的門。同時,寺廟生產的農產品也需要一個銷售渠道來實現多余的農產品,這是寺廟商業發展的基礎。
北宋首都開封的大相國寺,寺產眾多,光是房間就有近5000間。作為北宋時期的世界大都會,開封有很多商人和乘客,這些人也需要住宿。因此,大相國寺利用這些閑置的房間,開設客棧或出租,而臨街的房間則改為商店,出租給外國商人。據記載,當時租用大相國寺的寺廟產品開設的商店包括水果店、肉店、洗衣店、賭場,生意興隆。甚至寺廟里的一些僧侶也參與了商人的股份,許多僧侶致富。這座寺廟里有一位名叫廣靜的僧人,相當有經濟頭腦,他短短兩年,收入就達到了2萬元,可謂古馬云。
從魏晉到唐朝,僧侶們在統治者的照顧下獲得了許多政治和經濟特權。自南朝梁武帝規定寺廟的收入可以是絲綢政府,米飯不進入公共倉庫以來,寺廟和僧侶享有免稅的特權。
隨著佛教在中國的影響力越來越大,寺廟獲得了越來越多的特權。隋唐時期,不僅僧不僅可以不交稅,還可以免除附屬于寺廟的租客和僧侶的稅收,甚至免除國家的兵役。在這種情況下,一些失地農民以逃稅和兵役的名義奔赴寺廟。他們要么把田地捐給寺廟,成為寺廟的僧侶;或者租用寺廟的田地作為寺廟的租客。因此,國家稅收逐年減少,政府與寺院之間的經濟矛盾越來越大。
中國歷史上出現了幾起大規模的滅佛事件,這也與此有關。唐代著名相貌狄仁杰說:今天的伽蘭制作了宮殿,非常豪華。它的表現是完美的。珍珠致力于裝飾,珍貴的材料是壯麗的。根據《舊唐書》的記載,唐代寺廟在建設上爭取宏偉,崇尚宏偉。大的花費100萬,小的花費超過3萬或5萬。世界上有七八個財富。人們吃什么!
兵役是國家穩定的基礎,免除兵役讓統治者覺得窮我天下,佛也。如今,僧尼數不勝數。他們都待農而食,待蠶而衣。因此,三武一宗滅佛事件正是佛教寺廟經濟與國民經濟的矛盾造成的。
然而,從根本上說,佛教的根本目的是維護統治者的統治,這也是統治者不能禁止佛教的根本原因。然而,中唐以后,統治者也注意到寺廟經濟發展對統治的危害太大,也注意從某些方面抑制寺廟經濟。特別是在宋代,政府實施了一系列寺廟經濟政策,有效地抑制了寺廟經濟的擴張。
為了抑制寺廟經濟的快速發展和過度擴張,唐末宋朝統治者采取了幾項有針對性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首先,制定和尚最后通牒制度。這是一種類似于平民戶籍制度的措施。政府通過最后通牒確定和尚資格,控制和尚數量,防止一些人未經政府允許加入佛教,逃避稅收和服役。
二是制定政策,取消僧侶不納稅的特權,規定寺廟也要納稅。宋代寺要承擔的稅種主要是和買稅和和買稅。和買稅就是官出錢,寺出谷,兩和商量,然后交易。說起來,政府用錢從寺廟買米,但事實上,政府經常強行抑制,甚至不給低價。特別是北宋中期以后,國家財政惡化。對于一些經濟實力雄厚的寺廟,甚至有各種名稱的巧妙奪取方法,如博買、結買、兌買、寄買等。
第三,僧侶不能出兵役,但要用錢抵消。王安石在變法中規定,在免除兵役之前,官方和寺廟家庭也應該支付助兵費,并每年向政府支付一定數量的助兵費。即使王安石下臺,他的政策也得到了保留,司馬光廢除了新政策,這一有利于朝廷的政策也不被廢除。
元朝時期,對寺廟經濟的抑制更加嚴格。元朝規定僧侶不得購買田地,從根本上切斷了寺廟經濟的來源。對于已占有的寺廟田地,元朝規定北京不得超過50公頃,外國不得超過30公頃,以政府的鐵腕判處寺廟經濟輝煌歷史的死刑。
南宋以后,政府對僧侶征收了許多嚴厲的捐贈和雜稅,如免費丁錢、服務費、預付稅、增加費用等。有很多名字。不僅小寺廟負擔不起,大寺廟也逐漸入不敷出。特別是元代蒙古人對漢族僧侶的剝削更加嚴重。朱元璋出家的皇覺寺原本是一座中等寺廟。僧侶們甚至吃不飽飯。朱元璋走上了叛逆的道路。此時,寺廟沒有經濟。
中國封建社會的寺廟經濟起源于魏晉,在隋唐繁榮,在宋元衰落。從統治者的角度來看,佛教有利于統治,不能根除;但寺廟經濟對整個國民經濟產生了影響,政府不能放手,讓它擴張,危害統治。因此,明清時期,寺廟經濟的管理比元朝更加放松,但永遠無法恢復到隋唐時期的水平。
明清時期的寺廟可以通過皇帝的獎勵和信徒的分配來解決日常開支,也可以有少量的房地產來解決自己的飲食和開支,但其規模有限,這是為了防止大量人口流入佛教的政治需要,也是為了防止佛教與政府爭利,危害政府統治。
在此基礎上,明清兩代佛教與政權的關系是一種依戀,宗教的發展受到政府的控制。這是封建社會上層建筑之間的斗爭,也是歷史的必然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