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保護典型問題化學修復技術
本文重點闡述了古建筑修復影響因子,主要包括強烈的文物保護意識,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合理的古建筑修復措施,嚴謹細致的施工管理,旨在保存和展示古跡的美學與歷史價值。同時對古建筑的磚、石件風化及殘損,大木結構糟朽變形,地基基礎沉降等三大類典型問題的化學修復技術做分類應用研究與效果解讀。
古建筑修繕不同于建設工程,它是對古建筑實施修復的實踐活動。古建筑修復措施的合理與否,對古建筑的安全與價值保護至關重要。目前造成古建筑修復效果不好的因素,主要有勘察不到位、工作不細、憑經驗生搬硬套、照貓畫虎、隨意改變原建筑做法、提高建筑做法等級,改變了文物原狀。如何才能做好呢?首先前提條件,要求從事文物修復的工作者要具有強烈的文物保護意識,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包括對傳承古文明強烈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其次,做好各個環節上的調查研究,力求有針對性的選擇科學的設計并運用合理的古建筑修復措施。最后是嚴謹細致的現場施工管理。
本文對較為典型的磚、石件風化及殘損,大木結構糟朽變形,地基基礎沉降問題等三大類現象的修復技術做分類應用研究與效果解讀。
一 磚、石件風化及殘損修復
1.磚體的風化及殘損
目前,磚體風化較之石構件風化更嚴重,只不過由于其更換成本較低,很多較嚴重的,都采取重新拆砌等辦法解決。隨著修繕規模不斷擴大,加強磚體酥堿修復更加迫切,特別是對于價值較高的文物的修復,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程度。故宮在這方面做了多年的試驗,取得了一定的經驗。
磚砌體修復,目前采取的方法主要還是傳統的抹面和剔補等物理修復措施,這種做法使文物外觀在修繕后可得到一定改善,但對文物本身會產生一定損壞。對于磚體酥堿面積較大,一般運用新材料按原狀重新拆砌,這種做法對原文物歷史價值損害很大,不過解決了安全和外觀美學問題。
建設單位在安排和選擇上述磚體酥堿墻面修繕措施時,除了考慮保護理念與修復效果,主要受到經費影響。經費少就用灰抹后畫縫;經費寬裕可剔鑿挖補,也有提出重新按原狀建。前者簡單,省錢外觀得到改善,但不延年;“剔鑿挖補”則可使“外觀改善”且較前者延年,但對風化深度僅幾公分的墻體來說,全部剔掉、整治修補,一是費工費料,文物價值本身損失也大。二是因補砌嚴實難度很大,易在結構安全上形成一些新的隱患,大面積實施也會使墻體的文物價值大打折扣。重砌的做法應該嚴格控制,這是對文物價值損壞最大。雖然外觀新了,但與文物歷史價值的減少相比有些得不償失,這種做法只是不得已而為之的權宜之計。近些年,北京從故宮圍墻修繕開始對酥堿嚴重的墻體修復措施做了一些探索,逐步改變過去一概采用傳統意義上的“剔鑿挖補”,只要求去除酥堿等病害部分,然后根據缺失部分尺寸,用同材質材料進行局部鑲嵌補齊,減少因剔鑿給古建筑帶來新的擾動。修復后墻體外觀同樣可以得到改善,如使用色調相似的舊磚修補效果會更好,這種做法消除了整塊剔補,給墻體可能帶來的新的隱患,使墻體的安全性大大提高。
2.石件風化
目前古建筑中磚、石風化現象較為普遍,在漢白玉、砂巖類石件中較為突出。在國內,石件的化學修復雖已實施多年,由于種種原因,至今連業內人士仍有不同意見。因此,長期以來石件修復研究工作難以取得大的突破。
近年來,隨著文物修復經費投入加大,許多單位的科技部門和專業設計單位都在加強化學修復方面的探索和研究。北京在化學修復方面十幾年來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經驗。實踐表明化學修復在文物修復的措施中是必不可少的,也是當前石件修復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隨著科學技術水平的迅速提高,文物建筑科學修復將是文物修復工作的發展方向。鑒于各方面條件所限,目前大面積實施還應十分慎重,對于已不可能帶病延年非實施不可的項目,實施前應進行可行性研究,要對實施效果的利弊進行充分的分析,經專家論證后再做出決定。
二 大木結構糟朽變形修復
大木結構為古建筑的主要結構材料,其損壞程度往往決定了維修工程的性質。搶險加固工程,是針對古建筑險情所采取的、臨時性的、加支撐等附加構筑物應急的安全措施;維護保養工程,主要是指以日常保養性的工作為主的維護工程。如屋面除草、零星的小修小補、室內油飾、粉刷以及零星的補配等;維修工程,又可分為一般性維修和重點維修工程。一般性維修包括:少量的大木修補和墩接、屋面局部揭瓦、墻體修補、局部擇砌、地面修補局部挖補、油飾彩畫以及化學修復等;重點修繕工程包括挑頂打牮撥正,局部及全部大木落架及墻體大面積重新拆砌等。
目前,大木維修主要是柱子墩接、加附加梁、柱或其它附加支撐等。在修復措施的選擇上應該十分慎重,特別是在大木更換等問題上,應嚴格遵守木結構加固規范的要求,通過修繕不僅要保證文物建筑的結構安全,也要保證其加固后外觀與建筑的協調,同時要最大限度的修復文物原結構的完整性和文物建筑原有的結構、工藝和做法。做到這一點,對現狀損壞程度分析判斷的準確性來說至關重要。
大木結構文物應以修為主,大木加固是修繕中需要考慮的第一要素。然而,在實際工作中往往忽視技術規范中強調的損壞程度超過規范應優先考慮加固的這一環節,只注意強調“超過規范必須更換”,使文物建筑在維修中木件更換量過大的現象屢見不鮮。我們知道,年久失修的古建筑經過大修甚至一般維修,文物原構件及價值損失量就已很大,如果再增加一些不必要的更換量,就有可能使修繕后的古建筑的文物價值降低很多。出現這些問題的原因,其理由不外乎就是“安全要求”、“發揮文物使用價值”、“外形美觀”等三點。
三 地基基礎沉降問題修復
地基基礎沉降是目前古建筑出現險情的重要方面,表現有墻體開裂、大木架走閃、局部柱頂石下沉等,其形成原因不外乎地震、大木糟朽、院落積水或地下工程等造成的。
修繕首先要查明確切病因,同時也要查明病害的出現時間,近期的發展趨勢。要從現象上注意去分析,修繕中發現不少裂縫是地震瞬間造成的,地震過后長期處于較穩定的狀態,這種情況從外觀看多集中在內側有柱的外側墻面上,裂縫上下縫寬度差距不大,除個別山區外,沉降不明顯,如僅此而已,這種情況應繼續觀察,不必大動,修補即可;由大木糟朽造成的下沉,輕者可以維持現狀繼續觀察,一般情況可適當卸載、支頂加固和墩接柱子等處理即可,對于比較嚴重的,可在論證的基礎上,采取更換等措施解決。
對于地基基礎的下沉,要認真分析原因,如果是早期就已形成的,現狀結構似處于相對穩定的狀態,可以考慮現狀修復,定期觀察。但對于具有發展趨勢的問題,應針對起因采取必要的措施,根據不同的情況可分別采取疏通排水,保證上下水、暖氣管道等不出現滲漏,對地基基礎進行打樁、錨桿等方法進行加固,防止險情進一步擴大,對于危及結構安全的,可在專家論證的基礎上考慮落架,重新修復基礎,特殊情況也可適當考慮打樁,運用增加地梁等新技術,處理地基基礎。當然這些需要有勘察報告、計算等比較科學的數據分析的支持。總之,還是以最小干預為原則,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力爭把因加固對文物造成的損壞降低到最小限度。
四 結論
綜上所述,本文重點總結了古建筑修復影響因子,主要包括強烈的文物保護意識,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合理的古建筑修復措施,嚴謹細致的施工管理,旨在保存和展示古跡的美學與歷史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