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建筑為何沒有外國的傳世經(jīng)典多
中國文明體系中,建筑文明似是最貧乏的一環(huán)。除了萬里長城純軍事工程外,古中國缺少雄偉的城市,雄偉的宮殿,更缺少雄偉的民間房舍。宗教的寺院廟宇固然具有規(guī)模,但陰暗窒塞,只適合鬼神擠在一起,不適合人類正常生活。所謂飛檐琉瓦,雕梁畫棟以及亭臺樓榭巧妙的庭院布置,跟中國這么一個龐大帝國應有的磅礴心胸和氣吞山河的氣魄相較,好像巨人戴著其小如豆的禮帽,非常的不相稱。事實上,一直到20世紀初葉,我們還可以看到,幾乎所有的民間建筑,都非常矮小簡陋,跟沒有文明的野蠻民族相去無幾。比中國最早的古都新鄭還要早一千年的克里特島邁諾斯王國的國都諾薩斯城,就比中國19世紀時的任何一個城市,都壯觀百倍。歐洲那種哥特式、希臘式、羅馬式各型建筑,像雅典的萬神殿、羅馬的圣彼得教堂,古中國從沒有產(chǎn)生過。
為什么會如此?
原因在于絕對君權思想下的政治形態(tài),因為堅持尊君的緣故,不允許人民的房舍高過或好過政府官員們的房舍,也不允許政府官員們的房舍高過或好過帝王的皇官。至少從第一個黃金時代——即大黃金時代結束時起,將近兩千年的漫長歲月里,政府一直禁止人民在建筑上作任何改變和追求任何進步。歷代王朝都有一種建筑法規(guī),規(guī)定人民房舍的最高限度和最廣限度,也規(guī)定只準使用什么質(zhì)料,什么顏色和什么圖案,如果有人不遵守這個規(guī)定,或拒絕傳統(tǒng)的矮小簡陋的形式,發(fā)揮他的想像力和創(chuàng)造力,建造一棟高大寬敞、空氣流通的巨廈,他就犯了“違制”的條款,會受到跟叛逆一樣同等懲罰,最嚴厲時可能全家老幼一律處斬。這種畸形的抑制,直到19世紀還是如此。鴉片戰(zhàn)爭爆發(fā)的前一年,當時的清政府還下令禁止人民仿效西洋興建兩層以上的樓房。
另一種現(xiàn)象也使我們驚異,那就是中國歷史上的新興政權,對于焚燒舊政權的建筑物懷有濃厚的興趣。叛變成功的武裝部隊一旦攻陷大一點的城市(尤其是國都),第一件事幾乎就是縱火。像紀元前3世紀,西楚王國國王項羽焚燒秦王朝國都咸陽(陜西咸陽),大火三月不絕。縱火的目的在于表示自己是愛民的,所以對暴政下的產(chǎn)品必須徹底掃除。可是新貴們當然不愿露天而居,燒掉后不久,他們就振振有詞地再建筑屬于自己的更豪華的宮殿。等到下一個叛變成功時,再被付之一炬。
結果是,中國的古城和古建筑,幾乎全部毀滅,留下來的寥寥無幾。諾薩斯城仍在,而新鄭已數(shù)度化為廢墟。羅馬城仍在,而西安、洛陽,除了一些被挖掘過的帝王墳墓外,很少屬于建筑物上的古跡。開封10世紀宋王朝的宮殿,20世紀初只剩下個磚砌的高臺。南京14世紀明王朝的宮殿,20世紀初成為一個命名為“明故宮”的飛機場。只有北京的城市和宮殿仍保留著,但都是15世紀后的建筑,而它的窄狹和陰暗,也使人失望。
這些人為的禁忌符咒,在鴉片戰(zhàn)爭后終于被撕毀,西方發(fā)源的新興文化的沖擊使中國人的靈性復蘇,在現(xiàn)代中國巨廈林立的街頭,我們無法思議古城窄狹擁擠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