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古城兩古廟文物搖搖欲墜觸目驚心
日前,麗江古城有多位文化界人士向媒體反映麗江古城的武廟年久失修、搖搖欲墜。7月17日,經記者反饋,“麗江古城文物安全告急”這一信息引起了麗江市古城區黨委政府的高庫重視,7月24日上午,古城區政府對反映問題作出回應。
現場目擊:古廟危房成周邊旅游安全隱患
一古廟文物建筑始建年代不詳。清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重修,乾隆七年(1742年)增修門樓。道光十五年(1835年)從南門外遷至文明村。是麗江歷史上流官推行漢文化的代表性建筑之一。該兩處古廟文物建筑位于古城區糧油收儲公司轄區內。
位于麗江古城大研鎮街道辦事處北門街的兩處文物古廟,因年久失修等綜合原因,其正殿、配殿、門樓、東西靜室等損毀嚴重。特別是地處麗江古城北門旅游熱區周邊,該古廟成為嚴重危房后,對周邊行人通行存在安全隱患。據核實,今年5月25日,古城區文物主管部門曾作出過《督促整改區級文物保護單位文廟武廟安全隱患》的行政行為。
政府回應:把文保單位安全放在首位
古城區政府在回應中稱,麗江市古城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麗江古城文物安全告急”信息。7月19日下午,區文體廣電局召集區糧食局、大研街道辦事處、區文管所、區糧油收儲公司負責人,在區文體廣電局會議室召開了古城區文廟武廟工作協調會議。就文廟武廟的安全和修繕進行了談論、協商,認為應把文保單位的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盡快擬定修繕方案,將修繕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參會單位形成明確職責、各司其職、緊密配合、多措并舉的格局,并建議盡快啟動文廟武廟修繕工程。
古城區:擬定修繕計劃、安全管護方案
古城區政府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關于“國有不可移動文物由使用人負責修繕、保養”的規定,區糧油收儲公司作為文廟武廟的產權所有者,要嚴格按照《文物保護法》相關規定,維護和管理好文保單位,確保文物安全;根據實際,擬定《文廟武廟修繕計劃》、《安全管護方案》,經區糧食局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后,于2017年7月25日前以書面形式報區文體廣電局;
大研街道辦事處切實履行好屬地管理職責,落實安全責任;及時采取措施做好文廟武廟外圍的安全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區糧食局要履行好行業主管責任,切實加強對擁有文保單位產權的下屬企業的監督、管理。
古城區文體廣電局要按照《文物保護法》中“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擔文物保護工作的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文物保護實施監督管理”的規定,履行好依法監管的責任;加強日常監管,適時簽訂《安全責任狀》,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督促限期整改,并做好痕跡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在文廟武廟修繕前和修繕中做好協調服務工作,提供政策咨詢和技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