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襄陽古城墻的保護與利用
襄陽城始建于春秋早期楚國北津戍,因位于襄水(今南渠)之北而得名。古城池始建于西漢高帝六年(公元前201年),距今已有2000多年歷史。古城墻是襄陽重要的地標性歷史建筑,延續著城市的文化命脈,承載著市民的殷切期盼。加強古城墻的保護利用,既是襄陽堅定文化自信的重要保證,也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歷史責任。最近,我們通過深入調研,對襄陽古城墻的保護利用形成了一些思考。
保護利用現狀與基本價值
一、保護利用狀況。一是建立了管理體制機制。市政府成立了城墻保護委員會,主要研究協調城墻保護重大事項,督促行政執法聯動。2014年組建古城街道辦事處,并成立古城管理委員會,與古城辦事處“一套班子、兩塊牌子”合署辦公,行使社會事務管理及古城保護利用工作職能。二是開展了規劃和立法工作。先后編制了《襄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襄陽古城旅游區總體規劃》《襄陽城墻文物保護總體規劃》等涉及古城保護的規劃23個。2016年,市人大以地方立法形式,制定了《襄陽古城墻保護條例》,并于2017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三是推進了修建和保護工作。上世紀80年代以來,共實施城墻修繕、景點修繕、城樓修建、街區改造、護城河疏浚、內環路貫通、“三水聯通”(漢江-護城河-南渠)等工程16個。
2000年前后維修了夫人城、東段城墻,在西、南城墻遺址上修建了“外墻內室”段城墻,重建仲宣樓,搬遷護城河周邊民房、廠房,疏浚護城河,修建環城公園。2008年,經國家文物局批準,維修了小北門至荊州古治街段城墻。2013年,維修東段城墻。2014年起,搬遷北段城墻內外的建筑,打通城墻內環線,修建臨漢門文化公園、長門遺址公園。2015年,對南湖段城墻進行搶修。
二、保護利用價值。一是文化價值。作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襄陽最有影響力、最有吸引力的就是古城池,其在建筑藝術、軍事防御、城市防洪等方面有著重要的考古研究價值。通過恢復古城風貌,深挖歷史文化,建設一座有文化味的古城,能夠在全社會形成高度的文化自信,提升市民的城市歸屬感和自豪感。二是旅游價值。襄陽古城墻論高大比不過南京、西安,論周長比不過平遙、荊州,但區別于其他古城墻的最大特點在于山、水、城互為依存,天造地設,天下無雙,最亮麗的名片就是城池一體。修復山、水、城體系,優化古城空間布局,有利于打造全國獨一無二的旅游目的地。三是社會價值。古城是襄陽城市品牌。
一講到襄陽,給人的第一印象就是“鐵打的襄陽城”。古城已經成為襄陽最有代表性、最具生命力的城市特征。加強古城保護利用,打造旅游特色品牌,有利于襄陽塑造城市形象,擴大對外影響力,提高發展質量。
保護利用亟需解決的問題
一、體制機制不順。一是管理權責分割。盡管成立有城墻保護委員會,但沒有開展實質性工作。古城管委會的職責是對城墻進行日常保護和管理,履行城墻保護相關執法。但因其與古城辦事處合署辦公,實際隸屬襄城區,責權不對等,協調能力弱,工作開展難。二是專業人才缺乏。古城管委會行政編制13個、事業編制20個,配備20名執法人員。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配備專職城墻保護人員,更無懂技術的專業人員開展城墻日常保護和管理工作。同時也未配備執法人員,依法管理尚處于真空狀態。三是保護經費嚴重不足。城墻保護經費未納入財政預算,日常維護和管理經費沒有根本保障。財政安排給文物處城墻管理經費每年僅3萬元,古城管委會沒有專項經費,城墻維修基本上是爭取國家資金,市級3:7比例配套資金也從未到位。
二、寶貴資源毀損嚴重。一是重點文物缺失嚴重。目前,古城墻尚未形成完整閉合,六大城門只剩下小北門、大北門、長門城樓,及大北門甕城,長門甕城殘缺,其他不復存在,古城內不少遺跡難覓蹤影。二是資源被占用現象普遍。因歷史原因,古城內多數文物、景點被發包經營和占用,既不利于文物保護利用,更影響著襄陽古城旅游形象。
三、周邊環境雜亂。古城內環路打通后,城墻內外機動車行駛頻度大,對城墻地基造成一定損傷。東、南城墻邊高大喬木眾多,遇到大風對城墻有一定刮傷,同時樹根對城墻夯土結構有一定破壞,樹木根系含水量大,導致墻磚底端長期環境潮濕,容易酥堿。東城墻處公園內布建19處游樂設施,對城墻環境風貌造成負面影響。東段部分護城河被襄陽公園截斷,南段部分護城河被南湖賓館占用,西段部分護城河被滾水壩攔截和軍分區干休所建筑占用。城內原住民較多,居住密集,旅游路線、旅游標識、停車場、公廁等基礎設施薄弱。
保護利用的對策建議
一、優化管理體制機制。落實“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文物工作方針,必須首先理順管理體制機制。建議本著“區劃不變、治權獨立、事權下放、執法統一”的原則,將古城管委會、隆中風景區管委會納入魚梁洲管委會統一管理,賦予其古城保護利用、漢江(襄陽段)風光帶及隆中景區開發管理職權。探索建立引進、配備古城保護利用專業人才隊伍機制,重點引進古城規劃設計、古建修復、古城文化開發、古城運營管理等方面的專業人才和專業團隊,實行古城總規劃師、總建筑師、總營造師等高端專業人才聘任制,做好整體保護與有機更新。
嚴格落實專項經費,遵照《襄陽古城墻保護條例》,從2018年開始,將城墻保護經費列入市級財政預算。對社會資本投資保護、修繕文物保護單位和其他不可移動文物,可以在經過嚴格評審、不改變所有權的前提下,給予一定期限的使用權,吸引民間資本參與古城保護。
二、有序開展古城保護利用。一是逐步疏減人口。建議將古城房屋拆遷納入全市棚改計劃,采取分步走的形式,依托龐公新區建設,有序吸納古城住戶。同時,對城墻范圍內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實施有序外遷,力爭用5年時間,轉遷三分之二機關、企事業單位,為古城保護利用騰出空間。
二是加強城墻遺產的有效保護。加強城墻保護的頂層規劃和設計,實行城墻保護和城市發展相融合,有序推進和實施與城墻保護展示相關聯的系統提升工程;有重點地進行系統考古發掘,注重遺址展示和闡釋,提升對遺產價值的認識;嚴格監督執法,進一步完善城墻保護的常態化法治保護體系。
三是注重保持歷史信息。秉持正確的古城保護理念,處理好歷史文化和現實生活、保護和利用的關系。在實施城墻日常維護和保護修繕中,堅持“真實性、完整性”原則,堅決保持城墻的原形制與原結構,盡可能減少對城墻本體的干預,更多地保存遺產的歷史信息,更好地延續演變脈絡。
四是優化交通布局。城墻內側環線為車行,城墻外側環線為步行,護城河外環線為車行,濱江路作為旅游通道,僅對旅游車、觀光車、自行車開放,機動車允許從東、西、南城門進出。為了有效保護古城墻,建議在漢江南岸江面修建一條東起龐公大橋、西接漢江二橋的水上通道,以避免機動車輛沿城墻高頻行駛造成振動破壞。
五是打造旅游品牌。高標準完善旅游標識、景點介紹等旅游配套設施,豐富拓展古城旅游業態,將北街、南街、護城河沿線打造成獨具特色的步行街,徹底改變“高檔次建設、低檔次使用”的局面。科學規劃古城旅游精品線路,城墻頂上步行可環繞一圈,護城河坐船可環繞一周,將城墻、北街、護城河、綠影壁、譙樓、仲宣樓、薈園連成一片,形成閉環,打造襄陽古城池文化風貌旅游區;整體打包古城景點,與隆中、黃家灣、峴山、習家池、唐城、米公祠、魚梁州、鹿門山連片開發,形成歷史文化與漢江風光交相輝映的旅游帶。
三、加快申遺軟硬件建設。一是成立專門的申遺機構。從相關職能部門抽調專職、專業人員,吸納拾穗者等民間組織、專家學者,專門負責城墻申遺的協調、組織、宣傳和管理。二是加快建設城墻博物館。城墻博物館是申遺必需要件,建議抓緊建設好襄陽市博物館,將現存于昭明臺內的文物轉遷后,將昭明臺確定為襄陽城墻博物館。三是加大申遺宣傳力度。聯合其他申遺城市,開展學術研討、工作交流等多種形式的申遺活動,積極引導社會輿論,在全社會營造保護文物、愛護古城、擁護申遺的良好氛圍。
四、加強周邊環境整治。一是保護護城河的完整性。建議拆除部隊招待所、南湖賓館占用護城河的房屋、水壩等建筑物,開放護城河兩岸為公共空間;拆除護城河上面步行橋及護城河內其他攔水壩,將穿過護城河的市政設施下沉至護城河河底;保持護城河水量穩定,定期疏浚護城河水,保持護城河水質。將穿越小北門、夫人城上方的高壓電線遷移出城墻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
二是修整城墻周邊植被。對城墻內外植被進行優化整治。對南門東側及東門北側城墻外側高大喬木進行稀疏處理,降低植物高度以減少樹木對城墻景觀的刮傷和遮擋;護城河兩岸進行植被景觀設計,在美化環境、不遮擋墻體景觀的前提下,種植高度較矮、密度較稀的景觀樹種。轉遷動物園,轉移公園娛樂設施,改造公園建筑。
三是改造城墻外墻內室。將內室產權進行回收,城墻西南段內外墻體使用傳統工藝、傳統城墻磚材料重新砌筑,恢復城墻歷史外觀;城墻南段拆除現有外墻內室建筑,在城墻原基礎位置,使用傳統工藝、傳統城墻磚材料重新砌筑城墻外墻及頂部,恢復南側缺失段城墻的歷史外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