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歷史老建筑 守護鄉愁與根脈
從福建省住建廳官網獲悉,住建廳日前正式印發通知,就做好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保護提出四點要求。其中明確,歷史文化街區內有一定價值但尚未確定保護級別的老建筑,不得隨意拆除和損壞。
古建筑印刻著歲月的痕跡,是地域文化的承載,是美麗鄉愁的慰藉。尤其在“鋼筋混凝土時代”,高樓大廈千篇一律、居所基本只剩下“住”的簡單功能,回過頭看那些精雕細琢的歷史古建,不僅處處透著藝術美感,更鐫刻著深厚的人文底蘊。如果把城市的發展比作一棵樹木的生長,那么,這些古樸的老建筑就是城市的年輪,是一座城市獨特氣質的彰顯。“萬物有所生,而獨知守其根”,這也是今天我們要保護好歷史古建的原因和意義所在。
誠然,城市要向前走,開發改造勢所難免,但這并不意味著老建筑都必須全部推倒重來。在這一過程中,建設和保護經常出現矛盾,卻也可圓融共生。一方面,有的古建筑因為年久失修已經損毀不堪,無論是就地修舊如舊,還是劃出區域集中異地重建,只有及時加以修繕改造,才談得上保護和新生;另一方面,在城市更新時,給歷史古建留下空間,并插上文旅的“翅膀”,這些厚重的鄉愁“使者”完全能與現代文明完美相融、煥發活力、助推城市發展。
因此,石獅今年專門提出實施“古建傳承保護專項行動”,將其作為城市“拼”厚度的重要抓手,可說是對地方人文歷史負責、守護百姓精神家園的有益舉措。當然,做好古建筑保護利用,是一項綜合的文化系統工程。
首先,家底得摸清。全市范圍內有多少歷史建筑、其現狀如何、歷史價值如何等等,要做好面上普查,做到心中有數,這樣后期才能有針對性地制定保護策略。其次,指導做好修繕保護工作,更好凸顯其價值。當然,筆者說的價值,并不只是歷史意義的,更重要的是彰顯當世價值。因為,保護古建筑并不是簡單將其“圈禁”式地供起來,相反,歷史古建如果不能實現活態傳承,往往只會加速衰敗。因此,通過保護性開發,實現與旅游、文化創意等產業融合發展,才是促進歷史老建筑與城市發展和諧共處、煥發新生的長遠之道。
而貫穿全過程的,是對民眾責任意識、保護意識的喚醒和強化。這樣的認知應該成為一種共識,那就是:保護好歷史建筑,才能留住城市發展的根脈,讓那深沉的人文歷史得到延續和傳承;保護好歷史建筑,才能護好那一抹“美麗鄉愁”,讓無論身居何地的游子都能找到心靈的歸屬。